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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象棋网 中国象棋资料 象棋新闻 2013南京市首届“东方杯”中国象棋冠军邀请赛竞赛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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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南京市首届“东方杯”中国象棋冠军邀请赛竞赛规程 [复制链接]

发表于 2013-9-6 18:51:27 |显示全部楼层
2013南京市首届“东方杯”中国象棋冠军邀请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
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
南京市工人文化宫
东方棋院
协办单位:
南京工人棋社
二、大会组委会:
名誉主任:陈军、徐天红、赵大春、徐勤勤
执行主任:张健
副主任:陈燕、查贵成、王斌
委员:郑平平、俞艳、袁福来、马龙亭
宣传报导:钱宇新、卞清波
会务组工作人员:王秀菁、张真
三、大会仲裁委:
李国勋、宋树明、毛伟民、汪霞萍
四、裁判长:言穆江
编排:陈卫武、袁海涛
裁判员:王新林、李济海等
五、竞赛项目:男子象棋个人赛
六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1、比赛定于2013年10月4—5日在南京东方棋院(建邺区黄山路64号银城西提国际城二区11幢商铺二层),和南京工人文化宫七楼工人棋社举行。
七、赛制、报名方式:
1、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共设7轮,以个人积分成绩排列名次。
2、报名资格:由主办单位邀请获得过南京市象棋大赛冠军、省级比赛前6名以上的棋手参赛,另再特邀一批省市知名棋手、少年大师和南京小棋王参赛助兴。
3、参赛棋手名单(暂定)
童本平、廖二平、管志年、袁福来、马龙亭、颜林、林伟国、李立成、盛德炎、李思聪、章磊、刘玉忠、胡文博等。
4、特邀选手名单(暂定)
姜红伟、沈益鸿、戴钟铭、李海懿、陈茜菲、金锡章、言缵昭、李进忠、卞清波、撒世洋、夏国杰、尹志勇、朱宝成、汤成双、胡建安、朱以欣、赵炳南、张天琰。
5、所有参赛运动员请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参赛选手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、意外事故等责任自负。
八、竞赛规则:
1、比赛采用《1999象棋竞赛规则》,对局用时每方基本用时45分钟、每走一步加10秒,先超时方判负。
2、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,提和方将军着法只计6着,凡属理论上公认的例和残棋局面,经一方运动员提出,裁判可以直接判和。
3、在一局比赛中,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判犯规,两次直接判负(如打将不应直接判负)。执行摸子走子的规定(以手离开棋子为准)造成自杀等,后果自负。
4、所有参赛棋手必须正装出席开、闭幕式,开赛后棋手迟到超过15分钟,按判负论处。
5、赛场内禁止吸烟、请自觉关闭手机,凡作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。
6、每轮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应主动示意裁判记录成绩并且双方签字,在摆好棋子后请主动退场。
九、关于录谱:
为了配合本次大赛网络和棋刊的宣传报导工作,从第一轮开始前八台选手由胜方录谱、和棋由后手方录谱,其他参赛棋手均可自由录谱。除特殊原因外,拒不配合录谱的,判违例一次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金:
1、个人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、证书及奖金。个人名次不并列,如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、胜局、犯规、后手胜局等直至区分。
2、奖金分配:冠军6000元、亚军4000元、第三名2000元、第四名1500元
第五名1000元、第六名500元、第七至二十名每人颁发200元参赛奖。
3、本次比赛是邀请赛,参赛棋手均不收报名费,并由组委会颁发精美纪念品一份。
4、获得本次比赛前六名的优胜选手,将被优先考虑代表南京参加2014省运会和长三
角地区职工象棋比赛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解释权属“东方杯”组委会。
2013年南京“东方杯”中国象棋冠军邀请赛组委会
二O一三年九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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