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发表于 2012-3-14 00:08:48
|显示全部楼层
2012年“神华宁煤杯”全区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
一、组委会:
主 任:刘 淑 梁纪籽 陈毅 马文锋
副主任:张梅 杨兆文 文 新
委 员:秦华瑜 周发春
二、竞赛组别
成年组
三、竞赛项目:
团体赛、个人赛。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宁夏正式户籍的个人均可报名参赛,男女不限。
(二)参赛年龄
成年组:1994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。
(三)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,每队限报领队1人,运动员4人。
(四)各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比赛期间由于非组织方原因发生的人身意外事件,由参赛队(或个人)自行负责。
(五)报名时,需提供人身意外险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。
(六)各单位和个人参赛费用自理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版《象棋竞赛规程》(试行本)。
(二)根据参赛人数确定竞赛办法,70人以下进行11轮,70人以上进行13轮。
(三)团体成绩按队员总分制计算。
(四)每天上午进行一轮比赛,下午进行二轮比赛。
(五)比赛采用每方60分钟包干制,第7轮开始前6台记录,每方加时15分钟,超时作负。
(六)比赛时,须缴验参赛选手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,并佩戴《参赛证》。
采用每方60分钟包干制,第7轮开始前6台记录,每方加时15分钟,超时作负。
(七)个人报名不足12人,团体报名不足8队者,不比赛。
六、奖励办法
(一)团体赛录取前6名,按第1名奖金2000元、第2名奖金1200元、第3名奖金800元、第4名奖金600元、第5名奖金500元、第6名奖金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,并颁发证书。
(二)个人赛录取前16名,按第1名奖金3000元、第2名奖金1500元、第3名奖金1000元、第4至6名奖金各700元、第7至12名奖金各500元、第13至16名奖金各4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,前六名颁发证书。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