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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象棋网 中国象棋资料 象棋新闻 2015年广西玉林首届“天湖•御林湾”杯象棋公开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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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广西玉林首届“天湖•御林湾”杯象棋公开赛 [复制链接]

发表于 2014-11-11 20:49:03 |显示全部楼层
2015年广西玉林首届“天湖•御林湾”杯象棋公开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广西玉林市体育局
二、赞助单位:金旺角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单位:玉林市长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
四、承办单位: 玉林市象棋协会
玉林市文博棋院
五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比赛时间、地点:2015年1月6日—8日,天湖御林湾营销中心。
六、比赛办法:
1、本比赛执行《2011象棋竞赛规则》,采用11轮积分编排制,比赛用时45分+5秒。
2、记分办法:胜局记2分,和局1分,负为0分。
3、提和:自然和棋限着为40回合,有效将军计8着,         理论上公认和局,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,无论双方所剩时间多少,裁判可以判和。
4、个人名次按积分、对手分、累进分、胜局、犯规、后手胜局区分,仍无法区分,则比较上轮成绩,多者列前,如仍相同,逐轮往上类推。
5、凡参加2014年象甲联赛选手(含替补队员)及男子大师对阵业余棋手时,均全部让先、让时间,即专业棋手30分钟加5秒对业余棋手45分钟加5秒。
6、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,连续弃权两轮不再编排比赛。
六、报名办法:
1、凡全国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从即日起开始报名,比赛人数为120人,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。
报名费100元,玉林市籍50元
2、参赛棋手请将籍贯、姓名、手机号发送到陈建昌处。
七、奖励办法:
公开组 奖金:
第一名:12000元
第二名:8000元
第三名:5000元
第四名:3000元
第五名:2000元
第六名:1000元
第七名:800元
第八名:700元
第九名:600元
第十名:500元
第11—15名各奖400元,第17—25名各奖300元。
(二)玉林市籍棋手额外奖:本次比赛除上述奖金外,还从全部名次中筛选玉林市籍棋手予以奖励,(以身份证为准)奖励前12名,奖金分别为:第一名:2000元,第二名:1000元;第三名:500元;第四名300元;第五名200元;第六名150元;7—12名各奖100元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
(一)请参赛人员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联系本次比赛组委会:陈建昌 电话:13307758071,QQ:1762724632;
(二)报到时间:参赛人员于2014年1月5日下午20点前到玉林市民主南路85号天湖御林湾营销中心(原罐头厂)报到(领取比赛衣服和秩序册、运动员证件)。请外地棋手如在火车站下车坐1路车到玉林汽车总站再转坐4路公交车到天湖御林湾站下车。(棋手食宿费用自理)
九、棋手须知:
(一)如发现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用高科技软件、电脑、手机等作弊者,取消比赛资格,报送有关部门和媒体。
(二)报到须凭本人身份证报名和交费,不能借用或用假名参加比赛,一旦查出虚假身份取消比赛资格。
(三)领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。
(四)1.参赛棋手首轮必须着组委会赠送的服装进行比赛。
2.文明对弈,服从裁判,尊重对手,赛场内严禁吸烟。
3.对局中发生待判局面应及时提出,过后不受理。
4.棋手需要离桌时,必须走子按钟后方可离开,不听裁判劝告,第一次判犯规,一局棋中三次犯规判负。
5.为配合网络报道,每轮前六台或和指定的台次,胜方或和棋的先手方须及时协助录谱工作,违者记犯规一次。(从第三轮起前六台必须记录棋谱,如剩最后三分钟不用记录)
6.保持赛场安静,如发现比赛中手机铃响立即判负。
十、其它
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(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),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安全、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竞赛委员会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2014年1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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